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段卫忠,律师,硕士学历。1991 年 1 月至 1996 年 2 月任湖南省区域地
质调查所助理工程师;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1998 年 5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湖南嘉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5 年 5 月至
(原卓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 年 12 月至今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履职情况
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促进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 立 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段卫忠 8 3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 任职 参加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委员 1
段卫忠 提名委员会 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委员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1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
究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审慎
表决,并就公司经营决策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履职情况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特别是所涉关联交
易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
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
件,线上线下参加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培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同履行及内部风险防控提出了有效建议。同时,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多次与公司管理
人员、业务承办人员沟通交流,采用现场查阅资料、核实重要数据、听取意见等
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项目进展、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等情况。平
时积极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 年 3 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制定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积极与其他
委员沟通,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正虹科技 2024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科学、合理、公正的薪酬方案。作为其他专
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与其他委员的沟通,认真商议相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提
出合理建议。履职过程中积极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
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定和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
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段卫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