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18: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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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海鸥住工”)
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8 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和 2025
年 2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9,9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5%,
最高成交价为 2.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116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5-011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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