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1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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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2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
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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