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1 1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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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21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回购议案,公司将以 22.30527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
销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8,2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共计 7,926,035.91 元(不含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68,644,671 元减少至 868,138,47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
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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