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大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大
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执业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大信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大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
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
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大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
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
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大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大信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全面、可行性强、且先进、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并针对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大信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大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
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大信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队人力安排充分、
结构合理。其承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
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大信的后
台支持团队包括信息风险管理、税务、财务、估值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
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大信已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机制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机
制包括遵守操守原则、开展培训,并要求所有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等。
大信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
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