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公司
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倩女士,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化学与分
子生物学专业博士。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健康科学中
心副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任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医学中心访问学者;
与凋亡重点实验室研究员、病理生理教研室主任;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任职委
员。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现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人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召开前,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
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
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
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赵倩 是 11 11 11 0 0 否 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积极召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作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会议并审议相关事项,未有
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注:“--”代表本人非该委员会成员。
于募投项目变更、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度及2024年各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与内审部门沟通,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责。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与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确
定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
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时间积极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在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
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
w.sse.com.cn)披露《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
期报告,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8月31日、2024年10月
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
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
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
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
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提名秦正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秦正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为:秦正余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倩女士、谢宁先生。2024
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HAI WU(武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
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HAI WU(武海)先生、吴
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
本人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
司的聘任和选举程序均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方案的议案》,公司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
合理,审议流程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
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
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倩
(本页无正文,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