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电
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冠宇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珠海冠宇由招商
证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公司由招商证券
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
元。
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未使用的金额为53,007.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9,803.8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
除转出结余募集资金及手续费3,204.14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0,822.1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8,664.90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124,916.4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748.43万元)。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210,392.60
项目投入 B1 160,588.76
截至期初累计 手续费支出 B2 2.16
发生额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B3 8.19
利息收入 B4 3,214.4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1,803.20
手续费支出 C2 0.21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C3 0.00
利息收入 C4 558.38
项目投入 D1=B1+C1 182,391.96
截至期末累计 手续费支出 D2=B2+C2 2.37
发生额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D3=B3+C3 8.19
利息收入 D4=B4+C4 3,772.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31,762.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762.95
差异 G=E-F 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项目投入额(B1)已扣除“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转回金额10,893.36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305,738.66
项目投入 B1 180,822.18
截至期初累计
手续费支出 B2 1.94
发生额
利息收入 B3 3,750.37
项目投入 C1 52,438.17
手续费支出 C2 0.3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C3 1,477.62
募集资金补流转出 C4 39,536.35
项目投入 D1=B1+C1 233,260.36
截至期末累计 手续费支出 D2=B2+C2 2.24
发生额 利息收入 D3=B3+C3 5,227.99
募集资金补流转出 D4=C4 39,536.3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38,167.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8,167.70
差异 G=E-F 0.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
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 签署日期 签署方 协议名称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三方监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注 1)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珠海分行(注 2)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广东省分行(注 3) 管协议
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注 4)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注 5)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珠海分行(注 2)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珠海分行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管协议
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注 6)管协议
注1: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3: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青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4: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通惠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均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所属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綦江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于2022年4月28日名称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注6: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所属上级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23,392.60万
元已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将结余利息收入8.19万元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
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于2022年3月30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綦江通惠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3076317880)及开设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截至2022年9月7日,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3076314743)相应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27日,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并于2023年6月29
日将已投入使用10,893.36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
江南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8876313827)。
截至2023年12月28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开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901012401340186)相应募
集资金26,0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12月29日办理注销手续。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
南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8876313827)相应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
已将对应资金与利息26,787.44万元转账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4489575968)
,
并于2024年10月30日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账户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綦江南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一般户
海斗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一般户
海新青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一般户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一般户
司珠海斗门支行
合 计 31,762.95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772.88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558.38万元),已扣
除手续费2.37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21万元)。
注2:上表中合计数和各加数直接相加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截至2022年11月8日,“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90,000.00万
元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11月8日将开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
合作区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504923)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账户类 账户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别 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3001504882 一般户 26,396.63 正常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3401504917 一般户 7,268.81 正常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3001504916 一般户 3,166.14 正常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2801504892 一般户 1,263.09 正常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斗门支行
账户类 账户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别 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斗门支行
合 计 38,167.70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227.99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477.62万元),已
扣除手续费2.24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30万元)。
注2:上表中合计数和各加数直接相加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9,045.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807.78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
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
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351A018551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全部
置换完毕。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2,683.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78.0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
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51A016720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2年全部
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
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均符合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已到期的产品均
如期回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期末的
序 收益情 金是否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持有天数 认购金额 投资份
号 况 如期归
额
还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新青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新青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募集资
期末的
序 收益情 金是否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持有天数 认购金额 投资份
号 况 如期归
额
还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斗门支行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结
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均符合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
已到期的产品均如期回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期末的
序 持有 收益情 金是否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投资份
号 天数 况 如期归
额
还
中信银行股份有
试验区横琴分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
试验区横琴分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0日,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19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
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
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珠海聚合物
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聚
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
改项目”、“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锂离子电池
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聚合物锂离子电
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珠海
分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
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斗门区新青科技
工业园西片伟创力南厂南侧、香海路西沿线北侧”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意意见。
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并于2023年6月29日将已投入使用10,893.36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
变更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无此情况。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无此情况。
(三)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此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珠海冠宇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珠海冠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珠海冠宇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建华 王大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803.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391.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36%
项目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可行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
资项目 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效益 效益 生重
(如
(3)=(2)-(1) (2)/(1) 大变
有)
化
珠海聚
合物锂
电池生
不适用 209,000.00 135,000.00 135,000.00 17,913.99 128,999.62 -6,000.38 95.56% 2024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基地
建设项
目
重庆锂
电池电
芯封装 是 40,230.00 — — — — — —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生产线
项目
钢壳锂
电池生
不适用 — 26,000.00 26,000.00 3,889.22 3,889.22 -22,110.78 14.96% 2025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扩建
项目
研发中
心升级
不适用 40,670.00 26,000.00 26,000.00 0.00 26,110.53 110.53 100.43% 2023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
目
补充流
动资金 不适用 35,000.00 23,392.60 23,392.60 0.00 23,392.6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324,900.00 210,392.60 210,392.60 21,803.20 182,391.96 -28,000.6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鉴于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产能布局与消费类客户封装配套业务需求均有所调整,经充分审慎研究论
证,公司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并经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原项目终止后,公司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为提升公司产品核心
竞争力,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发展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公司于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具体详见“四、(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件 2: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05,738.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438.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260.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
目
可
已变
行
更项
截至期末累 性
目,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是
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否
分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
(1) (2) 金额的差额 发
更 (2)/(1) 期 效益
(3)=(2)-(1) 生
(如
重
有)
大
变
化
聚合物锂离子 不适
不适 2024 年
电池叠片生产 131,190.21 131,190.21 131,190.21 33,435.73 78,766.87 -52,423.34 60.04% 11,469.91 用, 否
线建设项目
用 8月 见注 1
珠海生产线技 不适 不适
改及搬迁项目 用 用
其中:总部高
性能聚合物锂 不适 2024 年 不适
离子电池生产 用 8月 用
线技改项目
其中:原四、
五部锂离子电
不适 2024 年 不适
池生产线自动 33,145.71 29,980.07 29,980.07 6,418.11 21,334.16 -8,645.91 71.16% 不适用 否
化升级改造项
用 8月 用
目
锂离子电池试
不适 2024 年 不适
验与测试中心 44,480.38 44,480.38 44,480.38 10,500.49 37,211.66 -7,268.72 83.66%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用 8月 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 不适
项目 用 用
合计 — 308,904.30 305,738.66 305,738.66 52,438.17 233,260.36 -72,478.3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具体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的情况。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
改项目”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 39,536.35 万
元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形成原因系: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积极利用旧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设备改造参与募投项目建设,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
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2.在推进“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
建设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公司通过技术优化和设备改造,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
产智能化水平,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目前项目新增
的产能已达到预定目标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
因素,为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
进行结项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系于 2024 年陆续投入量产,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尚未达到生产稳定阶段净利润率
目标。
附件 3: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预定可使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实际投 投入金额 (%)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 (1) 入金额 (2) (3)=(2)/(1)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期
重庆锂电池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电芯封装生 26,000.00 26,000.00 3,889.22 3,889.22 14.96% 不适用 否
产线项目
合计 — 26,000.00 26,000.00 3,889.22 3,889.22 — — — — —
鉴于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产能布局与消费类客户封装配套业务需求均有所调整,经充分审慎研究论证,
公司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并经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原项目终止后,公司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为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争力,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及现阶段发展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