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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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0983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于 2021 年 3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及 2023 年 3 月通过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
的鉴证业务,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邮储银行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
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邮储银行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1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0983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续)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邮储银行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
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
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邮储银行
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于 2021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保监会
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751 号)核准,本行于 2021 年 3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5,405,405,405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工作。该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316 号)。
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保监会
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方案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845 号)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 监 许 可 〔 2023 〕 340 号 ) 核 准 , 本 行 于 2023 年 3 月 完 成 非 公 开 发 行
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95.1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4,980,159,019.9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汇入本行开立
的账号为 911009010003081658 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专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出具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情况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078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行已将 2021 年 3
月、2023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具
体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行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