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1.65 元/股(含),若按回购
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4.36 万股
——505.53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354%——0.9519%。具体回购金额
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 2025 年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9%,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