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三级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计划由全资
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吸收合并公司三级子
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佳电”)。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情况
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
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木斯市佳时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0.063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3,923.91 万元,利润总额 19,335.60 万元。
(二)被合并方情况
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及客户服务;机电、防爆电气
技术开发;电气成套设备销售及安装;以上商品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门批准
程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营业收入 2.5 万元,利润总额-690.83 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佳电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佳电净
资产账面价值 7,539.28 万元作为吸收合并的价格。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
佳电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吉林佳电,吸收合并完成后,吉林佳电作为
被吸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原吉林佳电的房产、土地资产,将作为公司今后发
展所用。佳电公司作为存续方依法承继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相关安排
织实施。吸收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
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
审批、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
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二)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公司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原有合并报
表体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
四、吸收合并价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佳电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佳电净
资产账面价值 7,539.28 万元作为吸收合并的价格。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审计与风险、2025 年第三次战略与科技委
员会审议,全体审计与风险、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委员发表同意意见。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上述相关
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