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为公司以及主要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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