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王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鉴于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
事会提名林明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
明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王建新先生已提出辞职申请,董事会提名林明耀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明耀先生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明耀先生担任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林明耀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陈井阳先生担任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明耀,1959 年出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 年 4 月至 2004 年
气工程学院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林明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