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0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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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 2025-00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不满足规定的
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
转增股本。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77,867,089.18 元 。 其 中 , 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2024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4,570,965.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63,296,346.26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7,867,312.2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4 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
配条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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