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362,312.7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4,116,032.96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193,000 股,以 92,170,380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71,892,896.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4 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33%。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计 91,911,462.33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1.33%。其中,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
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71,892,896.40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2.33%。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
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1,892,896.40 56,272,731.80 44,334,422.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2,362,312.77 174,846,763.93 142,001,194.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9,736,756.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5.9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否
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1,334,656,841.9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是
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8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1,892,896.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
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情况及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