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8 22:29: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因为公司业绩未
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 3,837 名激励对象所合计
持有的 20,544,960 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16 元/股。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与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17
日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
报告》进行了公告。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对相关调
整事项和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实意见。
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4,2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7,473.77万股,并于2022年7月15日上市。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未达成行权条件的31,861,466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
见。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
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修订。
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前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34,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2,211,600份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予以注销。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对股票期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
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中“(二)激励对象离职”
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共计 14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79,66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三期解除限售,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
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83%;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注:以上“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以上“净利润”
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值。
  并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设置对应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
业绩完成率(R)      R≥100%    100%>R≥90%   90%>R≥80%   R<80%
 R 对应的系数        1           0.9         0.8        0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当期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00%。
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的数量为:激励对象所持的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R 对应
的系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88 号),公司在 2024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3,218,093.18 万元较 2022 年度增长 5.29%,合并
报表口径实现扣非净利润 234,739.91 万元较 2022 年度增长 48.52%,业绩完成率
为 58.45%。因此,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3,69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 19,665,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0,544,960 股,占 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数 74,737,700 股的 27.49%,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 3,299,077,511
 股的 0.62%。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8.16
 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 167,646,873.60 元,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544,96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将由 3,299,077,511 股调整为 3,278,532,551 股。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注销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1,426,894   36.11%    20,544,960   1,170,881,934   35.71%
首发后限售股           293,103,400     8.88%            0     293,103,400    8.94%
高管锁定股            877,778,534    26.61%            0     877,778,534    26.77%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544,960     0.62%    20,544,96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7,650,617   63.89%            0    2,107,650,617   64.29%
三、股份总数          3,299,077,511    100%     20,544,960   3,278,532,551    1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
 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因 2024 年度公司业绩未能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以及激
 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 20,544,960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约定实
 施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大华股份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回购
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
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
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华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