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9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5A131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
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
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以总股本 52,8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 248,093 股后的股本 52,551,907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11,035,900.47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1.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035,900.47 34,3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520,981.37 46,723,751.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3,785,882.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5,355,900.4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1,122,366.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否
销总额(D)是否低于 3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10.2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F)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
否
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960,856,553.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
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
否
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
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阶段,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