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汇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4 年年度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系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拥有合伙人 116 名、注册会计师 694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
中汇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 次。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彬文,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时斌,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1
家、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4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汇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综合考虑业
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中汇协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公司聘任中汇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人民币 18 万元),相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下降 8.89%。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及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
为人民币 8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4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变更为中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
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在专业意见
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
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
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汇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汇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
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三、工作方案
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
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
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中汇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
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
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并拥有中
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人员担
任。中汇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
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4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年度盘点
计划、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
了工作的准确性。
八、公司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
了审查,认为中汇在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
业素养,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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