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8 2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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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立董事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等各项会议。凭借国际化视野与专业化能力,对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高美懿
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制度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
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
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梁高美懿,女,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
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2019 年 7 月起
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创兴银行有限
公司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
总裁、汇丰集团总经理兼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香港上海
汇丰银行董事、富国汇丰贸易银行董事;中国建设银行、香
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利丰有限公司、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独立董事等。
目前还担任第一太平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
员,香港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
  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国农业银行
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
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章程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为出席各类会议、与审计、财会、
内控等人员深入沟通、参加相关培训、查阅各类材料等。
次,累计审议了 96 项议案并听取了 17 项汇报;主持召开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
员会会议 5 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5 次、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
情况。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
况列示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注:
行使表决权。
     本人具有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专业背景,且拥有多年
金融机构任职经验,曾在创兴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集团等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结合自身金融业从
业经历,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控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纽约
分行合规运营等工作,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
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本行的稳健发展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视关联交易控制工作。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主席,始终将关联交易控制工作视为维护本行稳健运营的
重要环节,通过主持召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听取本
行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报告,了解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总体情
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透明,切
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注海外机构合规运营能力。在审议纽约分行 2023 年
度监管检查结果报告过程中,结合美国对银行业加强监管的
总体趋势,提出分行要通过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加强员工合
规培训等举措,减少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保障纽约分
行在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中稳健发展,提升本行的国际
竞争力与声誉。
     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动
将绿色环保融入本行运营的各个环节。在审议《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时,建议将年报以
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投资者,并鼓励投资者阅读电子版报告,
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目前本行已积极落实并扩大无纸化机
制,显著减少了定期报告的印制数量,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
迈出坚实一步,为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积极参与议案沟通完善。全年共参加 7 次议案沟通会,
在每次沟通会前,主动提前获取议案资料,进行深入研读与
分析。在沟通会上,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从不同角度对议
案内容进行完善。通过这一方式,将决策关口前移,有效避
免决策过程中的潜在问题,显著提高了决策效率,为本行的
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持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踊跃参加由监管机构、交易所、
本行等多方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参与上交所举办的《反舞
弊履职要点及建议》培训,深入学习反舞弊领域的前沿知识
与实践要点;参加《纽约分行反洗钱及制裁风险管理培训》,
全面了解国际金融领域反洗钱与制裁风险管理的最新动态
与应对策略。通过这些培训,不断丰富自身专业知识储备,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
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
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
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
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
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
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
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2.30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
(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
升信息披露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定期报告与
国家战略契合度,突出披露经营亮点和经营优势,加大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丰富披露形
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2024 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 343 项信息披露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议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案件风险防
控工作报告》和《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重点关
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高管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环
境、强化风险识别评估、高效开展控制活动、保持顺畅信息
沟通、优化内部监督评价等措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其他情况。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及相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
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
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联生
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
构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本行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
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吴联生,男,管理学博士,南方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常
务副部长、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商学院副院长、讲席教授。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入选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
工程”。2021 年 11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任华能国
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部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泡泡玛
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国农业银行
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席、“三农”金融与普
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
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
职务。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4 年本人在本
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
次,累计审议了 96 项议案并听取了 17 项汇报;出席本年度
“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投赞成票,不存
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注:
行使表决权。
会委员。
背景优势,依托丰富的执业经验,积极履行职责,有效提升
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
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积极履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席职责。一是细致审
阅财务报告。定期审阅本行财务报告,对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和季度报告进行认真细致的审议,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审议意见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是加强审计沟通。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师保持
密切沟通,多次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内外审工作质效
持续提升。三是通过与资产负债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
的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业务经营状况,为更好地理解财
务报告奠定基础。
  推动加强审计力量。一是关注外审工作质效。要求外部
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发表意见,并根据经营情况
动态调整审计计划,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二是推动强化
内审力量。加强本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内审信息化建
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内审工作效率。三是充分发挥
内审外审协同配合,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方面发力,提升
审计效率,增强审计效果。
  督促强化内部控制。遵循相关监管要求,组织审计与合
规管理委员会监督本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控控制自
我评价。建议优化评价测试方式方法,提升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的科学性。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
案等,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助力提升集
团合规经营水平。
  主动沟通全面了解。一是参加专题座谈会。参加独立董
事与董事长的专题座谈会,充分沟通和交流本行风险合规控
制、数字化转型、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二是参加行内
会议。积极参加本行年中党建和经营工作会议、议案沟通会
等行内会议,围绕本行全面风险管理、财务报表客观准确、
内部控制充分有效等情况开展深入交流。三是加强与中小股
东的沟通。出席全部股东大会,积极参加业绩发布会,高度
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参加北上协“独立董事规则专
题培训”、上交所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培训、
本行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履职培训等,不断丰富专业知识,
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
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
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
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
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
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
事。股东大户、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2.30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0%。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
(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
升信息披露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定期报告与
国家战略契合度,突出披露经营亮点和经营优势,加大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丰富披露形
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2024 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 343 项信息披露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议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案件风险防
控工作报告》和《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重点关
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高管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环
境、强化风险识别评估、高效开展控制活动、保持顺畅信息
沟通、优化内部监督评价等措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其他情况。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及相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
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章程等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昌云
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制度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
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汪昌云,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伦敦大学金融
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所长、ESG 研究中心副
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022 年
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目前兼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投资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会
长、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国家审计
署特约审计员。
  任职期间,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
国农业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自 2022 年 1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担任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
员会主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为出席各类会议、与审计、
财会、内控等人员深入沟通、参加相关培训、查阅各类材料
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 年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累计审议了 96
项议案并听取了 17 项汇报;出席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 4 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合计 19
次,累积审议议案 43 项,听取汇报 14 项。本人充分发挥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并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
事项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注:
行使表决权。
     此外,还列席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7 次,参加
董事会议案沟通会 2 次、独立董事座谈会 1 次、普惠金融业
务座谈会 1 次,与行内相关部门深入交流。作为独立董事,
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围绕董事会相关工作重点,切实维护
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与行内相关部门及承办本行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年度内部审计
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
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
展,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主动沟通全面了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与董事长的专题
座谈会,充分沟通和交流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
化战略、人才管理等重要事项。此外,还积极参加行内各类
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围绕本行 ESG 与绿色金融、
数字化转型、全面风险管理、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等情
况开展交流。同时,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
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高度重视业务风险。持续推动董事会加强全面风险管
理,进一步加强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机制的前瞻性,
重视和强化境外机构风险与合规管理。协助董事会督导管理
层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持续加强合规建设,提升风险管理与
防控的能力,相关建议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
实。
     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深入了解本行数字普惠金融业务
开展和创新情况,赴浙江分行、宁波分行实地调研,与监管
部门、农行分支机构以及多家普惠金融企业座谈。在全面了
解本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历程和成功经验、深入分析当前
面临的挑战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农业银行普惠金融高质量
发展模式与发展策略的调研报告》,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
内在要求和工作建议,获得董事长和高管层的高度评价。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参加监管、交易所等组织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北上协“独立董事规则专题培训”、
上交所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培训、2024 年度
董事监事履职培训等,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持续提高履职能
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
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
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
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
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
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2.30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0%。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
(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
升信息披露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定期报告与
国家战略契合度,突出披露经营亮点和经营优势,加大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丰富披露形
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2024 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 343 项信息披露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议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案件风险防
控工作报告》和《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重点关
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高管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环
境、强化风险识别评估、高效开展控制活动、保持顺畅信息
沟通、优化内部监督评价等措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其他情况。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及相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
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鞠建东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本人正式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
感与使命感,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制度规定,立足于自身在绿色金融和国际金融领域
的深厚研究背景,紧密围绕本行战略发展规划、境内外投融
资布局、高管提名与薪酬管理等关键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为本行的稳健发展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维护贡献了积极力量。现将本人的履职情况详细报
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鞠建东,男,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现
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教授,中国国际贸易研究会
主席,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主
任、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24 年 9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
院院长、特聘教授、教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美国俄
克拉荷马大学经济学终身教授,世界银行顾问,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研究部常驻学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现兼任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国农业银行
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和“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在
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4 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
作时间满足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
累计审议了 23 项议案并听取了 3 项汇报;出席本年度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三农”金融
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 4 次会议,累计审议了 13 项议案。本
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投赞成票,不
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注:
行使表决权。
专业优势,为本行公司治理、战略发展、内部控制等提供了
有力支持,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专委会主席职责。本人积极履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主席职责,组织委员会审议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方案、董监高聘任、年度考核等议案,推动薪酬政
策与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有效推进公司治理规范
化,助力本行战略目标实现。
     高度重视战略发展。参与本行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聚
焦资本补充、境外投融资等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提示加强资
本的前瞻性规划和管理,有效促进业务、风险、盈利和资本
的协调发展,为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深入了解全行经营动态。定期听取负责定期报告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解本行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及综合化
经营、信贷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科技等方面的运行情况,
并就相关业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按时参加股东
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参加监管、交易所等组织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独立董事规
则专题培训”和本行组织的绿色金融专题培训等,不断丰富专
业知识,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
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
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
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
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
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
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2.30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0%。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
(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
升信息披露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定期报告与
国家战略契合度,突出披露经营亮点和经营优势,加大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丰富披露形
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2024 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 343 项信息披露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议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案件风险防
控工作报告》和《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重点关
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高管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环
境、强化风险识别评估、高效开展控制活动、保持顺畅信息
沟通、优化内部监督评价等措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其他情况。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及相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充分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忠实勤勉、恪尽职守,
积极履行职责,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董
事会平稳高效合规运行。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
者合法权益,保持必要的独立性和高标准道德准则,展现了
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振中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附录十
四《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立足法律专业
背景,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区域风险以及关联交易控
制等方面,依法履职、勤勉尽责,通过参与决策、座谈交流
等方式,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黄振中,男,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 年
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企业改革处副处长、高级
经济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顾问室主任,西
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慈文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兼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天津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京师律师
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麒麟
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国农业银行
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为出席各类会议、与风险、
财会、内控等人员深入沟通、参加相关培训、查阅各类材料
等。
累计审议了 60 项议案并听取了 8 项汇报;出席本年度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美国区
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14 次会议,累积
审议了 33 项议案并听取了 10 项汇报。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
的情况。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注:
行使表决权。
     在履职过程中,秉持审慎态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
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事项,重点关注本行
风险管控与合规运营,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助力银行稳健发展。
     履行专委会主席职责。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积极履行职
责,统筹推进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组织委
员会审议本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重大风险管理政策、风险
管理报告、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管理办法等议案,并提请董
事会审定。二是向董事会提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及工
作情况报告,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审议
纽约分行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政策,听取监管检查情况报告,
确保纽约分行风险管理与合规运营符合监管要求。
  多渠道全面参与交流。一是定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定期听取负责定期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汇报,深入了解
本行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综合化经营、信贷业务、资金业
务、信息科技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并就相关业务问题进行充
分沟通。二是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按时参加股东
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
益,确保股东声音能够有效传达至管理层。三是参加独立董
事专题座谈会。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题座谈会,围绕国内外
经济形势、业务经营发展、公司治理建设、服务乡村振兴、
风险防范化解、数字化经营、审计队伍建设等关键议题进行
深入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积极审慎建言献策。审议本行 2023 年度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针对利用虚假资料骗贷、非法解除抵质押等风险事件,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防范措施,切实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审议
国别风险管理办法,详细询问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审批国别风
险限额上的权限范围,建议细化授权审批流程,确保国别风
险管控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听取纽约分行 2023 年风险及合
规工作汇报,建议分行持续强化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巩固可
持续发展态势。审议纽约分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建议相关
部门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确认政策的完整性与合规
性,并确保中英文版本内容一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
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
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
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
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
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
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2.30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0%。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
(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
升信息披露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定期报告与
国家战略契合度,突出披露经营亮点和经营优势,加大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丰富披露形
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2024 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 343 项信息披露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议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案件风险防
控工作报告》和《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重点关
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高管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环
境、强化风险识别评估、高效开展控制活动、保持顺畅信息
沟通、优化内部监督评价等措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其他情况。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及相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工作重点,秉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通过深入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有
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守英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
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重要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
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守英,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
导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
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2019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发展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国
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城乡统筹基础领域负责人、中国经济时报
社长、总编辑。
  任职期间,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
国农业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员会主席、“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审计与
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
时间满足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为
出席各类会议、与审计、财会、内控等人员深入沟通、参加
相关培训、查阅各类材料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出
席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累计审议议案 63 项,
听取汇报 14 项;出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农”金融与普惠
金融发展委员会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合计 10 次,
累积审议议案 24 项,听取汇报 8 项。本人充分发挥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并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
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注:
行使表决权。
村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本行的稳
健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
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向本行了解相
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性、内外
部审计独立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审
慎严谨行使表决权。结合本行服务“三农”领军银行的定位,
在支持“三农”金融发展过程中有效控制风险方面发挥了专业
特长,切实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
     认真审阅财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
详细听取了外部审计计划,涵盖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目标及
范围、审计方法、重点关注领域、时间表和人员团队等关键
内容,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尤其关注与“三农”金融
业务相关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针对潜在的财务风险
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确保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地反映本行的经营状况。
     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与行内相关部门及承办本行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年度内部审计项
目计划,详细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
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
展,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督促加强内部控制。针对“三农”金融业务的特点,督促
本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在强化乡村振
兴金融服务的同时,统筹考虑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为本行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助力本行在推动“三农”业务
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参加监管、交易所等组织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独立董事规
则专题培训”等,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
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
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
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
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
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
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2.30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0%。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
(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
升信息披露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定期报告与
国家战略契合度,突出披露经营亮点和经营优势,加大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丰富披露形
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2024 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 343 项信息披露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议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案件风险防
控工作报告》和《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重点关
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高管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环
境、强化风险识别评估、高效开展控制活动、保持顺畅信息
沟通、优化内部监督评价等措施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其他情况。
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及相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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