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以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
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
行了首次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公告为公
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前冠以“*ST”字样)。
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 条规定,
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
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