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高科”)
,
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设计”),德才高科为德才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中房设计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德才高科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整,为中房设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整。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德才高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969.87 万
元,已实际为中房设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00.00 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德才高科、中房设计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德才高科、中房设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德才高科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中房设计在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5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
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
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工业园 3 区
法定代表人:叶得森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
属门窗工程施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
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件制
造;密封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2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9,475.35 万元,负债总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2,460.70 万元,负债总额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二)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甲五号楼德才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具安装和维
修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办
公设备销售;门窗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批发;灯具销
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
品及原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
务;地板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卫
生洁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
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1988 年 9 月 5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4,144.23 万元,负债总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8,578.11 万元,负债总额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
债务人: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
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
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
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
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担保。
(二)担保协议二
债权人: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笔主债务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
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德才高科、中房设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
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
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
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8,241.73 万元,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