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8 2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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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
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
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转让给北京市广
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信托计划份额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威正信评
报字(2024)第1099号资产评估报告,信托计划份额的评估价值为103,107.55万
元。以信托计划份额在2024年11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拟确定公司转让信托
计划中间份额的价格为不低于1,031,075,457.70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确认具体协议内容、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
手续等。
  公司董事长于志伟为广域方圆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
馨雅大厦28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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