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一)、会议基本情况:
号)
(二)、会议出席对象:
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会议预备事项
二、主持人宣读表决办法说明
三、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四、股东发言
五、投票表决
六、计票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会议结束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
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
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发秉承“不断进取,永不满足”的企业精神,牢牢坚持“以质取胜”经营方针,坚定不移走宏
发特色发展道路,深入贯彻新时期工作指导思想——“坚守发扬宏发特色,全面实施‘75+’
战略,努力打造强大实力,实现持续良性发展”,标志着宏发开启新时期战略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效益与效率取得较好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141.02 亿元,较上年增长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15 亿元,较上年增长 13.89%。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总资
产达到 206.64 亿元,同比增长 1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5.04 亿元,同比增长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规范运作对董事会进
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由 3 名独立董事及 6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
员,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都
合法有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十八次会议 日
十九次会议 日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控股子公
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担保借款等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共计 20
项议案
二十次会议 日
二十一次会议 日 报告》
二十二次会议 日 议案
二十三次会议 日 会换届选举等共计 5 项议案
第一次会议 日 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
共计 8 项议案
第二次会议 16 日 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 2 项议
案
第三次会议 30 日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第四次会议 日 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13 日
(三) 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秉承公正公平、规范高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大会
大会
(四)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
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参会委员 会议内容
号
红雯及董事刘圳田 宏发股份财务报表审计》和《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
计划—宏发股份内控审计》的议案;2、审议《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3、
审议《宏发科技公司审计和稽查部 2023 年第四季
度审计工作暨 2024 年计划汇报》的议案。
红雯及董事郭琳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等
议案;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出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计和稽查部 2024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汇报》。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汇报》。
董事郭琳 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满止。
董事郭琳 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汇报》
独立董事都红雯、独立董事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蔡宁及董事郭满金 事津贴标准由 10 万元/年(含税)调整至 12 万元
/年(含税)。
董事丁云光
独立董事翟国富、独立董事 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蔡宁及董事郭满金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郑海味及董事郭满金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
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号
日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
见。
(六)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义
务,行使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就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审慎的意见,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独立董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对公
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七)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
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并举,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同时采用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投资者积极参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多渠道多角度介绍公司发展情况,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障公司与广大
股东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关信息披露,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
披露132份文件,其中临时公告72份,定期报告4份,中介机构独立董事等出具的意见共计56份。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了《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董监高培训》、《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专题培训会》、《2024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与编制操作培训》,学习制度改革新规和公司治
理实践案例,完善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认真组织落实会议各项决议,在审议通过的
授权范围内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努
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现
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为郭晔先生、蔡志颖先生、石月容女士,其中郭晔先
生为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
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次,所有监事均参加会议,无缺席现象。具体会议
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2024 年 3 月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
四次会议 28 日 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2024 年 4 月 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次会议 24 日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2024 年 8 月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换
六次会议 7日 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8 月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26 日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0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
二次会议 月 30 日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2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次会议 月 13 日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
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
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对定期报告
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3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2025 年工作计划
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复合增长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同比变化
率
营业收入 1,164,593 9.07% 1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1.20 1.34 1.56 16.42% 14.02%
资产总额 1,623,760 16.59% 1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1.69 个
资产负债率 38.11% 37.61% 39.30% /
百分点
(一)、利润表状况
?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电力、信号继电器产品收入同比增速显著,带动营业收入整体增
长;与此同时,规模增长及汇率变动影响带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变化 情况说明
营业收入 继电器产品收入同比增速显
著
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二)、资产负债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资产总额206.64亿元,同比增长16.59%,总体保持稳步增
长;负债总额81.22亿元,同比增长21.84%;资产负债率39.30%,同比上升1.69个百分
点,资产结构良好,偿债能力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同比变化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395,413 194,197 103.61% 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212 94,676 -88.16% 本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存货 348,720 254,987 36.76% 生产性备库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7,236 6,595 161.35%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使用权资产 3,889 1,323 193.95% 对外租赁资产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681 14,525 145.65% 预付设备及土地款增加
远期结售汇受汇率变动影
衍生金融负债 307 4,259 -92.79%
响
银行借款 194,479 111,907 73.79% 生产经营周转需要
对外租赁资产形成负债增
租赁负债 2,370 612 287.25%
加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
其他流动负债 1,018 539 88.87%
承兑汇票增加
(三)、现金流量状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63亿元,年内收支基本平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变化 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生产规模增长及原材料
额 价格上涨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21,034 -165,658 -33.43% 技改投入支出增加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 年收购宏兴泰 100%
额 股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财务预算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5 年度预算 2024 年度(实际)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万元) 1,502,806 1,410,250 6.56%
资产总计(万元) 2,329,369 2,066,449 12.72%
-0.41
资产负债率(%) 38.89% 39.30%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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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公告文件。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积极、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乔红军,自 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 年
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市仲裁委仲裁员、厦门汇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庞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乔红军(主任委员)、郑海味、郭琳
提名委员会 杨文英(主任委员)、郑海味、郭满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海味(主任委员)、杨文英、郭满金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郭满金(主任委员)、郭琳、李远瞻、丁云光、杨文英
员会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会前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充分掌握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
进行表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其 中 : 亲 其中: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
董事会次数 自 式参加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席年度股东大
出席次数 加会议 会
乔红军 5 5 4 否 1 否
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
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
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共计召集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参会委员 会议内容
号
独立董事乔红军(会计
总监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名刘圳田先生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
郑海味及董事郭琳
董事会任期满止。
日 专业人员)、独立董事 全文及其正文》;2、审议《宏发科技公司
郑海味及董事郭琳 审计和稽查部 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汇
报》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的情况。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审计和稽查部季度审计
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工作的实施,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
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线上参加业绩发布会,听取投
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以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利
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
汇报,了解公司的内外部环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 2024 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决策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发表了相关独
立意见,对执行情况也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
审核,认为刘圳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具备所
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聘任刘圳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强化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监督职能,
通过专业履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及
各职能部门给予了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遵守法规要求,管理体系规范,不存在
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
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
的决策建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更好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乔红军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积极、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郑海味,自 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3 年
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人文与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
院长。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院长、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发科技股份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乔红军(主任委员)、郑海味、郭琳
提名委员会 杨文英(主任委员)、郑海味、郭满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海味(主任委员)、杨文英、郭满金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郭满金(主任委员)、郭琳、李远瞻、丁云光、杨文英
员会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会前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充分掌握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
进行表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 年 应 参 其中:亲自 其中:通讯 是 否 连 续 出 席 股 其中:是否出
加 出席次数 方式参加 两次未亲 东 席年度股东
董事会次 次数 自 参 加 会 大 会 次 大会
数 议 数
郑海味 5 5 4 否 1 否
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
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关联交易、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
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成员,参与了以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参会委员 会议内容
号
独立董事乔红军(会计
总监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名刘圳田先生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
郑海味及董事郭琳
董事会任期满止。
日 专业人员)、独立董事 全文及其正文》;2、审议《宏发科技公司
郑海味及董事郭琳 审计和稽查部 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汇
报》
董事郑海味及董事郭满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金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号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的情况。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审计和稽查部季度审计
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工作的实施,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
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线上参加业绩发布会,听取
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以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利
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
汇报,了解公司的内外部环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 2024 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决策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发表了相关独
立意见,对执行情况也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
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产生了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强化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监督职能,
通过专业履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及
各职能部门给予了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遵守法规要求,管理体系规范,不存在
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
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
的决策建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更好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海味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积极、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文英,自 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2 年
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博士后、副教授,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
授、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乔红军(主任委员)、郑海味、郭琳
提名委员会 杨文英(主任委员)、郑海味、郭满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海味(主任委员)、杨文英、郭满金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郭满金(主任委员)、郭琳、李远瞻、丁云光、杨文英
员会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会前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充分掌握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
进行表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 年 应 参 其中:亲自 其中:通讯 是 否 连 续 出 席 股 其中:是否出
加 出席次数 方式参加 两次未亲 东 席年度股东
董事会次 次数 自 参 加 会 大 会 次 大会
数 议 数
杨文英 5 5 4 否 1 否
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
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
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成员,参与了以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参会委员 会议内容
号
董事郑海味及董事郭满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金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号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线上参加业绩发布会,听取
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以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利
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
汇报,了解公司的内外部环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 2024 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七)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了重点关注,决策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对执行情况也进行了核查,
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照上年
度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进行了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强化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监督职能,
通过专业履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及
各职能部门给予了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遵守法规要求,管理体系规范,不存在
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
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
的决策建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更好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文英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102,498,333.63 元,净利润 2,163,187,800.81 元,扣除
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1,631,016,448.43 元,其中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归属母公
司净利润 1,514,740,406.7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92,333,619.64 元。
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 、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司总股本 1,042,676,14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36,978,215.19 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536,978,215.1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共计转增 417,070,459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
股本将由 1,042,676,146 股增加至 1,459,746,605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
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披露股数为准。
四、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提请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
一、续聘事项
(一)续聘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服务内容: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二、服务费用
计费 5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
水平,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理由
该所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
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在财务管理、内控优化等领域提供专业
建议,高质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2025 年度生产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及子
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61.2 亿元人民币、259.3 万美元、1250 万欧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安排本年
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子公司管理层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
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关于公司 2025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宏发电声”)拟在 2025 年度为其 18 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
厦门金波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舟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五峰电
容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气有限公司、厦门宏远达
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
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宏发电声(香港)有限
公司、PT.Hongfa Electronic Indonesia、Hongfa Europe GmbH。
其中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
公司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因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未按投资比例提供
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
琳女士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
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 486,500 万元人民币、950 万欧元。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
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
求时提供对外担保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等。担保期限及其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
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担 币种 担保额度 是否关 是
保 方持 方最近 担保余额 保额度 占上市公 联担保 否有
方 股比 一期资 司最近一 反担
例 产负债 期净资产 保
率 比例
浙江宏舟新
能源科技有 100% 93.2% 0 10,000 人民币 0.80% 否 无
限公司
厦
门 浙江宏发工
宏 业自动化控
发 制电子有限
电 公司
声
股
份 厦门宏发密
有 封继电器有 100% 79.5% 0 1,000 人民币 0.08% 否 无
限 限公司
公
司
厦门宏发电
声科技有限 100% 74.3% 34,000 150,000 人民币 11.96% 否 无
公司
厦门金波贵
金属制品有 100% 56.2% 0 16,000 人民币 1.28% 否 无
限公司
四川锐腾电
子有限公司
厦 厦门金越电
门 器有限公司
宏 西安宏发电
发 70% 44.9% 2,868 7,500 人民币 0.60% 是 有
器有限公司
电
声 浙江宏发五
股 峰电容器有 100% 57.1% 0 3,000 人民币 0.24% 否 无
份 限公司
有
限 厦门宏发电
公 100% 42.4% 2,012.62 16,000 人民币 1.28% 否 无
气有限公司
司
厦门宏远达
电器有限公 100% 43.4% 0 3,000 人民币 0.24% 否 无
司
厦门宏发开
关设备有限 100% 22.4% 0 26,000 人民币 2.07% 否 无
公司
四川宏发电
声有限公司
厦门宏发电
力电子科技 100% 50.9% 0 200,000 人民币 15.95% 否 无
有限公司
浙江宏发电
气科技有限 51% 59.2% 300 1,000 人民币 0.08% 否 无
公司
宏发电声
(香港)有 100% 59.2% 0 5,000 人民币 0.40% 否 无
限公司
Hongfa
Europe 55% 58.1% 500 950 欧元 0.57% 否 无
GmbH
PT.Hongfa
Electronic 65% 21.8% 0 5,000 人民币 0.40% 否 无
Indonesia
说明:
公司的股权比例。
预计未来12个月的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5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加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其控股子公
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在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情况下,为
其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0,3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子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3.69%,以双方最
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本次资助额度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被资助公司舟
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宏发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 4 家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财务资助共计 10,902 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
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
踪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
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 亿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6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宏发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公司可转债
转 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1,042,675,731 股 增 加 至 1,042,676,146 股 , 相 应 注 册 资 本 由
由于以上原因,修订《公司章程》 以下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2,676,146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42,675,731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42,676,146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42,675,731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42,676,146 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待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
备案的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地
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期间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四、其他规定
放。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薪酬方案的意见
公司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