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国交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在
永华明在资质条件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
部设在北京,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
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
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
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
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注协发布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注册会
计师人数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
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
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
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
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
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二)项目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
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质量复核。质量复核包括根据
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
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
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
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
项目质量复核人签署“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后才能
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以外,还会执
行额外质量复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
并或单独进行。
(三)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
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
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
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
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
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
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
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
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
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人员管理、财务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严格
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
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
备多年上市公司、建筑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香港执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
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
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
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
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
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
能够有效执行。
(三)咨询服务与沟通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协助公司就重大事项、疑
难问题与国资委、财政部等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安永华明也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及时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
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四)意见分歧解决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
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
正式咨询事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
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
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
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
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
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
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
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
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五)增值服务
安永华明在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同时,运用其行业见
解、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各业务板块提供对标及价
值提升建议、各类专题报告、课题研讨会、会计知识培训等
增值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实现长期增长与战略发展。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
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
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
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
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
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并按照公司要
求,及时报送履职情况说明,内容完整,质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