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业字 202510231 号
目 录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业字202510231 号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农业”)委托,在审计
了智慧农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由智慧农业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
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
要求,智慧农业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
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
完整性是智慧农业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智慧农业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
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
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智慧农业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智慧农业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
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智慧农业 2024 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
收入金额。
关于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业字202510231 号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智慧农业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
作为智慧农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智慧农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
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以下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坚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振华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45,241.88 130,000.9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557.22 3,179.3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 (%) 2.45 2.4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材 料 销 售 收 入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 1,601.92万元,供应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 链贸易收入32.73万
外出租收入
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3,557.22 3,179.30 元,对外出租收入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1,237.04万元,其他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 他与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
外的收入。 收入304.66万元。
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
以及 上一 会计 年 度 新 增 的 类 金 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
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
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557.22 3,179.3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
事项产生的收入。
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 方法 构造 交 易 产 生 的 虚 假 收
入等。
的收入。
或非 交易 方式 取 得 的 企 业 合 并 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及的收入。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41,684.66 126,821.67
本表于 2025 年3 月 26 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钟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