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山石网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74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7.2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925.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
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4,670.00 25,925.7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基
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日期
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6 年 9 月 30 日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6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 63.11%、62.86%,
项目推进较原有规划有所放缓,主要受宏观市场环境和下游需求波动,网络安全
行业下游需求增速呈现阶段性放缓;同时,公司近年来持续通过降本控费等措施
推进利润修复。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
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
全研发项目”进行延期系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前述募投项
目延期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石网科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涛 李云飞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