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监管规定,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蔡则祥、范径武、庞凌、周月书、周梅对照相关监
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本行董事会
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自查,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均确认其已满足相关
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独立董事自查情况报告,本行
董事会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