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2024 年度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及下限:公司半年度/第三季度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经董事会评估当期适合进
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半年度/第三季度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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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00,328.98元,与2023年相
比出现亏损。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红利)总额共计2,402,751.0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计划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
况,在下述现金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
年度、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
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半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半年度内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半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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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
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董事会应当在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
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
案》
,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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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4 年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 2024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
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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