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9 名的三分之一。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亚岚,1965 年出生,民盟盟员。1987 年 8 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
学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召开 投票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反对次数)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在审议
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相关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除前述议案外,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年第一次会议 案
(2024.04.28)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年第二次会议 预计的公告
(2024.10.25)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2024.12.7)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潘亚岚 4 4 0 0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前担任委员会
主任)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担任委员会主任)。2024
年度,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好主任委员
的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
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核查的职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
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多次就年审计划、审计重点、重要审计事项、
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程序及有效性、审计结果等关键审计工作进行面对面的深
入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
员会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4 年工作计划,了解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内审工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有效开展。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及公司重要经营计划会议等多种场合与形式,多次到公司梅渚工业园区、杭州下
沙厂区等现场一线实地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采用的现场结合视
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
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深入了解决策所需要的相关基础信息。平时能关注国内外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以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股东大会,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
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深
入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讨论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从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出发提出相
关意见和建议,促进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2024 年 11 月,参加了 2024 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线
上学习,并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进一步加深理解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
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2024 年 12 月,参加了公司香港上市项目的辅导培训,
学习了《企业管治守则》等规章制度,加深了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
露、关连交易、董监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的理解,做一个称职的独立董事。
七、其他工作情况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保证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
健康发展。
九、联系方式
潘亚岚:0571-2887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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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潘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