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9 名的三分之一。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鲍恩斯,1968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
任中国证监会处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财务部
负责人,投资者教育中心专家,北京厚基资本管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召开 投票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反对次数)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在审议
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相关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除前述议案外,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年第一次会议 案
(2024.04.28)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年第二次会议 预计的公告
(2024.10.25)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2024.12.7)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鲍恩斯 4 4 0 0 0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卸任提名
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核董事、监
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委员
会主任),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
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
《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股权激励归属事项进行管理,
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
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
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
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
据,调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
关意见和建议,讨论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董后
续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
解和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参加了公司香港上市项目的
辅导培训,学习了《企业管治守则》等规章制度,加深了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关连交易、董监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的理解,本人会不断提高自
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
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八、联系方式
鲍恩斯:0571-2887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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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鲍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