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264 人,代表股份数 1,251,399,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696,964,131 股的 73.743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76,924,4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6,964,131 股的 33.99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26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74,475,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696,964,131 股的 39.7460%。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 671,222,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167%;
反对的股份数 3,05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34%;
弃权的股份数 20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62,605,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48%;
反对的股份数 3,05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438%;
弃权的股份数 20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14%。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 576,917,663 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 671,234,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185%;
反对的股份数 3,04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12%;
弃权的股份数 20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62,617,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20%;
反对的股份数 3,0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348%;
弃权的股份数 20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32%。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 576,917,663 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