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能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夏清先
生、贺强先生、张丽英女士、张守文先生、党英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
告,公司上述在任独立董事于 2024 年度至今不存在影响其
自身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