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向山东华鹏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9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贷款
为信用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5.5%,贷款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向公司提供 9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5.5%,贷款期
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鉴于本次贷款用于归还公司金融机构贷款,本次贷款获得股东大会审批
之前,海科控股承担本次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之间的差额部分。
海科控股持有公司 77,853,0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3%。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海科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海科控股提供委
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月内海科控股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 0 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现营业收入为 19,540,372.08 元,净利润为 17,826,671.78 元。
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海科控股资信
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海科控股通过银行向公司提供 9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
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5.5%,贷款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东广、介保海、门秋辰、陈剑钊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
由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该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向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海科控股向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能够有效改善融资结构,定价公允,符合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
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科控股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支持,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
金需求,促进公司稳健运营发展。借款利率是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经双方协商
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