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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渤主持,
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
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向公司提供 9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5.5%,贷款期
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山东
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