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兴通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兴通股份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85,733,300.00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266,7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 号)。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
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首发拟投 变更后拟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入募集资 投入募集 备注
金 资金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购置项目
MR 型成品油船舶
购置项目
变更前项目,剩余募
船舶购置项目
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建项目
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数字航运研发中心
项目
合计 178,680.00 99,026.67 99,026.67
注 1: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 艘不锈钢化学
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190.71 万元及利息 174.49 万元变更为投资“3 艘化学品
船舶购建项目”,为保持变更前后可比性,上表列示的变更后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不含利息;
注 2: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 艘不锈钢化
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1 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 载重吨)
不再置换“兴通油 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数字航运研发中
心项目”尚未开展,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
额为零,在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
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四、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
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品的进展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
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
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锐 张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