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等有关规定,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投资的信托计划收购股权资产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
议案》《关于公司投资上海国际集团创科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投资的信托计划收购股权资产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拟投资的信托计划收购股权资产暨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投资上海国际集团创科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投资上海国际集团创科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公司
固有业务多元化分散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深化与上海科创基金以及大
型国有企业集团、金融资本和产业集团之间的紧密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及长远利益,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投资上海国际集团创科三期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大器 郭永清 徐新林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