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存在
制性股票共计 57,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39 元/
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310,464 元加上同期存款利
息。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27,274,460 股变更为 527,216,860 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27,274,460 元变更为人民币 527,216,86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
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假日除外)
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