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刘阳,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原环保”)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刘阳,博士研究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郑州市人才专家库
专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长期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态,
一直致力于公司内部控制与精益管理、财税数字化与业财融合方
面的研究和实践,拥有较为丰富的公司财务治理经验。自 2024 年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
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完全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股东大会:2024 年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
出席。通过参会,深入了解公司重大决策方向,积极聆听股东诉
求,为维护股东权益发声。
(2)董事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
加了全部应参加的会议,无委托出席与缺席情况。每次董事会会
议前,本人仔细研读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
论,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
决策。所有会议议案表决时,均投出赞成票,且全年无对公司任
何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共出席 6 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中,严格监督公司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沟通,
仔细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评估,确
保公司财务运作合规、透明,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出席 1 次委员会会议,对变
更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研究,审核董事、高管
的任职资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1 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目标制定等进行深入研讨,确保薪酬与考
核机制公平合理,促进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中小股东
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以及管
理层的密切沟通,定期了解公司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交流,就审计
过程中的问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等进行探讨,督促审计工作顺
利开展,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6 日,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及相关人员
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
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
用。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
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促进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
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
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培训,认真研读监
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监管动态,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上
市公司的运作体系和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确保更好地履职尽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
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况。
公司积极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组织联合各相关部门
通力协作,通过规范高效的沟通机制和组织保障,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全面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
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署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再生水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
行事前审议,审议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公司按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报告编制
过程中,我提前介入,与管理层、审计师充分沟通,对财务数据、
重大事项披露等进行重点关注。经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为
投资者提供了准确、有用的决策信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监督、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我将持续
加强学习,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与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更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等
提供专业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阳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