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 增资方式及金额: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增资1.3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光掩
膜版制造项目”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募集资金余额131,881,082.54元及后续该部
分募集资金转入宁波冠石募集资金专户前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不
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8,275,000 股,发行价格为 27.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110.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23.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86.79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资金使用进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备注
投资额 金额 资金金额
功能性结构件、超
高清液晶显示面板 19,700.00 19,700.00 0 已结项
及研发中心项目
变更后
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
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28,041.88 - - 募集资金银行余额
为准
注: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该
等产品的本息将全部投入至“光掩膜版制造项目”,因此“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金额为准。
三、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投资募投项目光掩膜版制造项目,公司拟对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
冠石以现金方式增资 1.33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131,881,082.54 元及后续该部分募集资金
转入宁波冠石募集资金专户前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不足部分以自
有资金补足。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冠石注册资本将增至 6.33 亿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
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采购
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235.87 126,288.29
负债总额 37,956.09 93,347.57
净资产 4,279.79 32,940.72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726.97 -1,359.35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冠石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 6.33 亿
元。
经查询,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具备履约的能力。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以现金方式增资 1.33 亿元人民币,资金
来源为公司“光掩膜版制造项目”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整体竞争实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宁波冠石资信水平,为其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整体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本次增资相关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宁波冠石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
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相关事
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
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需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