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
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
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房产土地回收框架协议的议案》。
桐乡市委市政府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制造业提质扩量
增效的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制定了《桐乡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
五”规划》《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区域园区提升项目实施意见》等
政策性及指导性文件。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受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委托,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桐昆
股份及其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桐乡市恒昌纸塑有
限公司、桐乡恒益纸塑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进行回收。
交易各方同意委托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回收的
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等进行评估(详见求真房估2024字第
求真房估2024字第 017 号、求真房估2024字第 139 号、求真房估
2024字第 141 号、求真房估2024字第 142 号)。交易各方确认回
收的总金额 178838.0253 万元(大写金额:壹拾柒亿捌仟捌佰叁拾捌
万零贰佰伍拾叁元整),该回收总金额包括:除前述的评估机构评估
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外,还包括装修价值、设备及绿化搬迁
费、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其下属子公司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房产土地回收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关于签订房产土地回收框架协议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2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