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孙少立作为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
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
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
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原因辞职,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现就本人在 2024 年 1-9 月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孙少立,195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
任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五菱汽车董事局主席、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行情况
立地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
可行的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
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
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制订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无故缺席的情况。
(四)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
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
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
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
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履职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
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独立董事及其薪金变化情况
(四)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外汇汇率波动特性,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本人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
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根据 2023 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公
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进行了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2024 年 7 月进行了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披露及时、准确。
(七)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
伙)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九)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各项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议案
内容真实、完整。同时,本人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积极推动董事会规
范运作、决策。
四、总体评价
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
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利,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