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作
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法学第
二学士、政治经济学博士。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图书馆馆长,曾任江
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保
险业协会调解员、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达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蒋岩波先生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及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
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竞争法学方向的学术研究,出版专著、教材 8 部,在国内外
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2 项、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2 项、江西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规划重点项目 1 项。
现任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关系。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表决意见
号
提名委员 的议案》
的议案》。
薪酬与考 酬的议案》; 议案 1 回避;
核委员会 2、《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综合薪酬及 2024 议案 2 同意
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
专门会议
明》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
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线下的交流沟通,并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
的沟通渠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现场考察,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就公司应收账款的
催收情况、爱特微收购项目的进展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与公司董事和高管
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交流;对于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经济学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均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反馈、回复本人在审阅会
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每次现场考察前,公司均安排财务、
业务、投融资等方面的负责人与本人进行沟通,积极配合访谈和提供资料查阅,协
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了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履行上述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履职时间 履职方式 重点关注事项
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月5日
三十次会议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综合薪酬及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29日 三十九次会议
月9日 四十次会议
月20日 四十一次会议 2.《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捐赠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月25日 四十二次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经
济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