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0 2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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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江华业”,股票代码为“301616”。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7 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
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排。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T+2 日)结束。具体
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90,403 股。保荐人
(主承销商)最终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90,403 股,包销金额为 1,886,710.61 元,包
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比例为 0.45%。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107.65 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 311.32 万元;承销费用为 3,445.28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80.00 万元
  (3)律师费用:495.00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2.08 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3.97 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
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
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
                          发行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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