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海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0 2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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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黄海明: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
际注册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珠海分院文书、行政主管、威望(珠
海)磁讯有限公司会计、珠海市恒利集团财务经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副部长、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财务总监、广东亿龙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格力博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珠海市先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
副总裁兼集团财务总监、上海秋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讲师。现任珠海市香洲区黄
海管理咨询工作室总经理。自2023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会议,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
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主持并出席了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关联交易、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2024年度
审计机构、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4
年度向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保理业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
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场办公天数为19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劳
务等,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含其下属企业)申请
借款额度,拟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
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
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
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
款。
简称“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展期,保理额度为人民币9.4亿元,保
理额度有效期展期至2025年4月7日。同时,为保障上述保理业务顺利实施,公司
与九控保理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将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变更为自2023
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4月7日。
  公司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天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2023年度,天衡所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核准则》等相关规定,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公司聘任了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690590935@qq.com。
(本页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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