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祝伟)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副
所长,现任苏州仲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友谊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
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意
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
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 股东大会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祝伟 4 3 1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积极组织并参加各项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制定、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第二期(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归属条件成就事宜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项进行充分讨论,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如下:
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祝伟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三)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本人积极听取公
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
准确及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现场考察调研等机会,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
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在每次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
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定期及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
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发挥监督与指导职责,为本人的履职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及时阅读公
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
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
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
务所的选聘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
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和评分,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人同
意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进行重点
关注,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能够严格按
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不断加强
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并高度关注公司的
实际运营情况,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
益,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祝 伟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