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5-015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4,399,965.91 元,其中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42,988.49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65,580,146.20 元,母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1,803,183,273.50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99,965.91 元,其中 2024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33,042,988.4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965,580,146.20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03,183,273.50 元。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
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399,965.91 -215,074,162.68 -376,594,502.24
(元)
研发投入(元) 23,693,137.81 31,463,002.05 30,251,582.95
营业收入(元) 281,768,646.30 362,172,100.89 467,986,680.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965,580,146.2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803,183,273.50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22,022,876.9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触及第 9.4 条第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形
四、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4 条:“上市公司利润
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
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
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
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
为负值。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