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 二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京能置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院 4 号楼 2 单元公司会
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序号 会 议 内 容
一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 宣布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三 审议如下议案
四 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五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 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七 监事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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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 议 内 容
十 签署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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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权益类融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信托公司签
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
。信托公司通过其管理的资金,拟向公司
进行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永续债权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
善公司资本结构,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拟与信托公司
开展永续债权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永续债权融资资金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资金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
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第(二)
款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交易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一)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二)用途: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存量借款;
(三)期限:3+N 或 5+N,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即初始投资
期限 3 年或 5 年到期后,永续债权期限可顺延 3 年或 5 年,并以
此类推;
(四)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后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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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合同为准。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开展永续债权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
稳定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永续债权融资拟作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请
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结论建议
建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办理权益融资业务,总金
额不超过 20 亿元,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期限
及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因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议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
将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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