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 2001 年创建以来,始终深耕锦纶产业,逐渐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
目前已经形成锦纶回收、再生、聚合、纺丝、加弹、织造、染色及后整理一体的
全产业链。
公司紧紧抓住纺织服装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不断强化锦纶一体化产
业链竞争优势,坚持走高端化、品牌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
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目标,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手段,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和客户结构,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营销、管理、人才及全产链优势,以客户为
中心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坚持规模化、专业化、科技
化的发展道路并形成现代化的经营格局。
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目标为,积极推动淮安台华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
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并进一步强化公司在锦纶 66、再
生锦纶等差异化产品的竞争优势;充分利用锦纶细分行业龙头的竞争优势和全产
业链优势,推进公司实现产品全球化供应能力,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全面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强化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打
造全球差异化、高性能绵纶纤维及面料的领头羊企业。
二、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
东。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分红,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71,083.09
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
超过 30%,为股东实现了良好的回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分别于
万元。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决策机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建立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知情权。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官方网站、公众号平台、路演、分析师会议、接
待来访等方式和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交流,充分展示公司业务良好
发展态势,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
更积极主动、系统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提升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感。
四、坚持规范运作,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
司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
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
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
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与“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
变化,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
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证监局
等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邀请中介机构对“关键少数”人
员主动开展专题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持续
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不断增强自律合规意识,落实责
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
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完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
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
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