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8 2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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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陈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日收到公司股东陈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陈敏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名科技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世名科技总
股本比例的 0.62%。
持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份,占世名科技总股本比例 2.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积转增股份。
名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0.6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规则要求。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至其或其关联方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若其或其关联方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半年
内,其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陈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于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
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若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世名科技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
收益划入世名科技指定的账户。
  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世名科技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敏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陈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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