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 291 号天元宠物鸿
旺园区 9 号楼 3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元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元宠物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76,427,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459%。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0 人,代表股份 302,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6,124,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5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0 人,代表股份 302,62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8%。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薛元潮先生、江灵兵先生、薛雅利女士、
虞晓春女士、李安先生、张根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832%。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5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34%。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77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773%。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24%。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57%。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斐先生、余景选先生、宋永高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6,139,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062%。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39%。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3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伟强先生、宋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76,135,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522%。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126,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19%。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6,353,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469%;反对 7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842%;弃权 3,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9%。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6,357,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035%;反对 6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54%;弃权 4,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 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且未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6,34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268%;反对 7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042%;弃权 3,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