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 关于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8 17:07: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5-007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9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存档“三会”会议
材料中无 2023 年以来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二是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
公司未单独制定《关联交易内控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 2007
年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于 2012 年制定,上述制度未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更新。公司的
                    (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
相关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证监会公告20222 号)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款、                                (证
监会公告202217 号,下同)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三条、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现
场检查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一款等规定。我局决定对
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所涉问题,将严格按照决定书的要求进行
自查和梳理,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公司全体董监高将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丹化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